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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湖北社院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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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社院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安排,学院围绕“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的活动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5月17日,院长黄利鸣带领全院干部职工到省图书馆参观省直机关廉政书画作品展。在省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大家认真观看廉政书画作品,接受廉政文化艺术的熏陶;随后一起观看警示教育片《失控的“自由人”》,受到深刻的思想触动。


5月18日上午,学院组织全院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廉政宣传教育片《不变的步伐》,副院长申亚力传达了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暨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随后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院党委书记马萍主讲廉政党课。


马萍提出,一是深刻认识坚持不懈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针对“反腐刮风论”,认为反腐是一阵风,刮过就没事了;“反腐过头论”,认为反腐管的太多了,查的太严了,束缚党员干部手脚;“反腐影响论”,认为反腐影响经济发展,不利于干部队伍稳定;“反腐高层论”,认为反腐是高层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的四种错误观点,她以鲜明的态度、辩证的思维,对四种错误论调的典型案例一一作了分析讲解,直指错误论断要害。要求大家,必须坚决克服错误的“四论”,领会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从严管党治党的必要性;认识到中央在以实际行动昭示反腐不设限、打虎不手软的坚定决心;树立起党建与经济发展统一论的思想;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认真学习践行《党章》、《准则》和《条例》。一要重温尊崇《党章》,践行宗旨。《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践行党员宗旨,立足岗位做贡献。二要学习践行《准则》,追求高线。《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属倡导性要求,大家要努力追求这条高线。三要严格遵守《条例》,守住底线。《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贯彻全面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大家要坚决守住这条底线。三是紧密结合学院实际,扎实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要按照学院活动方案的要求,落实八个方面的内容。同时,注意把握五点要求:一要抓好统筹结合,将宣教月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抓一促”活动、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起来,与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等统筹推进;二要抓好关键岗位,对重点岗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强监管;三要抓好日常管理,在上下班、值班等日常工作方面抓细抓小;四要抓好支部建设,严格按照党组织制度开展好学习讨论、集中研讨、民主评议等活动,加强督办落实;五要抓好“一岗双责”,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岗位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硬。

马萍强调,要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出成效,促进学院正规化建设,推进我省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改革发展。

全院干部职工参加上述活动。